工作一段時間,工作會變得重複與單調
很多時候想改變的作法就是換環境
除非是大公司可以輪調部們,不然都只是換老闆了
 
看完這篇後,會讓有人另一種省思
不在於工作疲憊的身心
不在於工作加班的時數
而是重新定義自己的職務
在職場上獲得到其他的價值
 
好比,在自己職務上做一段日子後,
某些事務或流程是可以修改的
某些地方是需要加強安全機制的
都可以主動向上反應,
再反應後提出有效的作法,並付諸於行動後,
所得到的不只是上面的讚賞或是薪資的調整
更重要的是可以感受到工作上的參與感與成就感
(就麥麥而言是這樣的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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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你有「一人前」的能耐嗎? / 許書揚 <<刊登於20089月號天下Cheers雜誌>>
 如果有一天你要離開現在的工作,你會如何向朋友解釋你的離職原因呢?
「我在公司已經把該學的都學會了,沒有新東西可學了,我需要可以讓自己再進步的空間」;
「公司的發展停滯加上產品又欠缺競爭力,我不該再待在那裡」;
「我的同事跟我做的工作內容都一樣,為什麼他的薪水比我多,我應該值更好的價碼…」
這一切的一切,都代表了你的向上精神,因為都是公司的錯,逼得你不得不另謀出路,對吧? 
 
 有一次我的同事跟我分享2個真實發生的職場故事,這些故事或許能幫助我們側面了解一下不同文化的職場哲學:
有一位日商公司總經理告訴台灣的員工:「我知道你們將來有一天都可能會想要跳槽,但是請你們至少在學會一些真材實料之後再跳,不要只學了個一年、兩年就走,我認為一份工作至少要學個四、五年才夠,才能被視為有能力獨當一面有時候我真的覺得,臺灣人換工作的頻率,比我認識的歐美人士還要還高!
另一個故事是在我們的鄰近國家日本,有個擔任業務工作的人的離職原因居然是「公司接了一個新案子,每天都需要忙到1112點,因此無法盡到照顧小孩的責任,認為自己無能、感到慚愧而想要辭職,這樣才不至於拖累營業績效;」這充分反映出台日職場價值觀的不同。
我的日籍同仁常對台灣人選的離職原因感到不解,因為離職的原因常常「對外」說是因為薪資待遇不好、公司規模太小所以學不到東西、所銷售的產品沒有競爭力…這些理由聽似有理,但講的都是「錯在公司」,而不是反省自己。別忘了,當初在面試的時候,薪水和公司規模的大小,不都是在到職前都已經談妥了,然後才決定要到這家公司去工作的嗎?如果一個人在進公司一段時間以後,認為自己的工作內容不再有趣、能力也無法得以提升,於是每隔一段時間又想換公司換環境。「滾石不生苔」─這樣何時才能找得到一份真正稱心如意的工作呢?
 日本的職場文化中有個概念叫「一人前」,也就是指「對工作內容有全盤了解,完全掌握並能夠獨當一面」;同樣是業務助理的工作,有的人做了5年,還是停留在「order taker」(任務接受者) 的狀態,但是如果對自己的定位是作為一個「業務主管的幫手」,自然而然的就會從心態上重新定義自己,也會開始注意每天處理的工作流程,哪些是以前未發現的細節?如何跟公司內的部門通力合作?要如何做才能確保所有細節完整順暢,以協助主管快速完成任務─這些事情是不會明文寫在「工作職掌」裡的,卻絕對是你由order taker晉升為order maker(任務決策者)的關鍵因素。
 
 你是否曾問過自己:需要多久才能真正具備「一人前」的能耐呢? 學不到東西,看不到自己職涯未來的下一步,到底是誰該負責任呢?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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